9月4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发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示范条款试行版、首批次新材料综合保险示范条款试行版及配套的承保理赔服务指引。这是保险业贯彻落实科技金融等“五篇大文章”、完善科技保险政策体系、推进科技保险发展、切实服务国家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示范条款试行版包括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责任保险、质量保证保险、安装测试期间责任保险及质量保证保险、国内运输保险共5个主险条款;首批次新材料综合保险示范条款试行版包含首批次新材料责任保险、质量保证保险、国内运输保险共3个主险条款;承保理赔服务指引包括承保服务指引(试行)和理赔服务指引(试行)。生产企业可与保险公司根据新装备新材料的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历史赔付水平等风险特征自主协商确定投保险种和保险费率,实现保险服务保障更加精准,保险补偿政策更加高效。
保险业协会介绍,上述示范条款和服务指引的修订是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险业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是彰显了保险服务科技强国的责任担当。示范条款及服务指引的发布,有助于保险业精准对接生产企业在重大技术装备和新材料推广应用及更新迭代阶段的主要风险保障需求,破解初期市场信任不足导致的应用瓶颈。
二是扩展了保险保障范围,提升了保障水平。示范条款及服务指引涵盖自销售合同签署之日起首台(套)生产企业在货物运输、安装测试、验收交付后等三个阶段和新材料生产企业在货物运输、验收交付后两个阶段的相关风险,切实回应了科技企业的真实需求,覆盖了科技企业在推广应用中的核心风险。
三是规范了保险操作实务与流程。与示范条款配套的服务指引填补了既往没有行业统一实务规程的空白,对首台(套)、首批次业务的风险评估、投保承保、保费缴纳、批改退保、理赔报案、查勘管理、责任核定、快赔预赔等全业务环节提出明确的自律要求,对规范首台(套)、首批次保险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保险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提升保险业在服务科技创新领域的风险管理和产品创新能力,积极推进首台(套)、首批次综合保险行业自律工作,深化示范条款和服务指引的实施应用,推动保险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切实服务科技创新自立自强,助力制造强国建设。(记者 房文彬)